本報訊(記者魏薇通訊員趙俊康)為進一步規範藥店消毒產品的經營銷售行為,日前,市衛生監督所開展專項監督,對省城40餘家藥店及其分店銷售的消毒產品進行了專項檢查。市衛生監督所工作人員分赴省城5家藥店及其40家分店,嚴格按照《傳染病防治記憶體法》《消毒管理辦法》《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檢查了藥店中銷售的標註有“衛消證字”或“衛消字”的抗(抑)菌製劑、消毒劑等產品,依法查處了誇大宣傳消毒產品療效及添加藥物等違法行為。此次檢查的重點包括藥店是否索取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和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或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消毒產品是否有標簽說明書,產品相關宣傳內容是否真實,是否出現明示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效果等內容。從督查情況看,45家藥店的消毒產品銷售管理總體良好。監督人員提醒,市民在選購“衛消字號”的消毒產品時,一定要看清說明書,發現有“消毒、殺菌”等醫療字眼時,要謹慎購買,切勿被這些產品誇大功效的內容所矇蔽。對於抗(抑)菌產品,要請商家出具產品批准文件,如果提供的衛生檢驗依據與產品功能吻合,那麼可以放心購買。  (原標題:督查消毒產品 規範銷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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